macbook于2009年8月21日入手,至今16个多月,主要用于上网、编码,极少游戏。
入手前从来没有用过osx,当时想买的机器有IBM,SONY型号,主要原因是mac有点贵,还跟以往的操作习惯不同。后来在香港官网见到翻新机(其实大部分是14天退货,维修有说明的),价格便宜了不少,先是因为翻新的原因打了折,还因为以港币结算,折算RMB还可以当打个折。再者想用不习惯OSX就被人鄙视一下装Windows吧,没什么大不了的,于是就入手了一台ch467。朋友拆包后带过关,跟全新别无二样,操作系统是tiger,后来用88块港币升级到snow,到手后就开始学习windows到osx的切换。
通过这16个月的坚持,死活在mac中找win下软件的对应解决方案,习惯osx的系统理念后,现在可以说我离不开OSX ,而且极不愿意回windows体系下去,我觉得OSX很好用,以至于有人问我该买什么笔记本,我都会说:“你应该需要一台macbook,而且远离windows”,以到于目前M$最好的操作系统 win7都差点都不会用了。
没有病毒,没有弹窗,没有注册表,没有IE,不需要碎片整理,不需要防火墙,系统不会越用越慢,良好的用户体验……如果你拥有一台并且在运行着windows,应该试一试你的OSX系统,习惯一下就会被众多的细节所征服,浏览器配合触控板的多指手势的体验在windows下可是享受不到的。
对于开发人员拥有一台macbook绝对会为编程带来乐趣,原生就支持Java,Python,Perl,Ruby,PHP等,间接地令我对多用用python与ruby发生更多的兴趣。配合homebrew这个开源软件包管理工具,安装git,hg,svn,ssh……是多么的写意快捷。自从有了mac后,我仿佛又回到 DOS时代,通过Visor调出半屏透明的Shell窗口,喜欢敲打着命令行过着一半图形一半字符的生活,查找文件通过 ctrl+ space调出spotlight基本可以搜索出来,运行程序也是用spotlight,我还是没有习惯用QuickSilver是因为觉得spotlight够用了。
现在唯一令我打开虚拟机运行windows的前提是:我需要使用网银系统!但好快我就可以不用了--用手机银行解决一切问题。